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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物价局关于召开调整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县物价局拟于2018年7月召开调整我县城区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参会人员名额及分配情况

1.听证会参加人:共15名,其中消费者代表6名,经营者代表1名,利益相关方代表1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有关部门代表3名,社会组织代表1名。

2.新闻媒体:名额不限,自愿报名,每家媒体限定2名记者。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旁听人: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若报名规定期限内,报名人数超过分配名额,则按报名顺序产生;若报名人数不足分配名额,则委托县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代表:由县环卫处派员参加。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别委托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4. 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代表、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由县物价局直接邀请。

5.新闻媒体: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参加。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本常住户口(新闻媒体人员除外),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客观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子邮箱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法

消费者代表可于71日前,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便民栏目下载《调整城区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听证会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方式有三种:

1. 在71日下午5:00点之前的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携带个人身份证(记者证)、身份证(记者证)复印件及《报名表》,到县物价局(县政府北办公区四楼物价局价费管理科)现场报名。

2. 71日下午6:30点之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记者证)扫描件(清晰可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县物价局邮箱。

3. 在71日下午6:30之前的工作时间,拨打电话报名,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将个人身份证(记者证)扫描件(清晰可辨)发送至物价局邮箱。

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地址:www.bqtgw.com

报名邮箱:dpwjywk@163.com

报名电话 2820663 

  人:   

 

特此公告。

                                  东平县物价局

                                 2018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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